一、招标条件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嘉峰公寓太阳能系统更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技术改造。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包,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嘉峰公寓太阳能系统更新”项目
2.2招标编号:LF
2.3项目编号:Dp025-182
2.4项目地点:嘉峰公寓。
2.5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屋顶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系统及相关配套更新。(1)房屋装饰工程:屋面拆除原有基础及屋面防水层,基层用30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平,找平面积为25%的总面积,新做1层4mm厚的SBS防水;上部设20厚1:2.5水泥砂浆保护层;新做设备基础及太阳能支架,布置及大小详见平面图。(2)给水工程:屋顶太阳能集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水箱、循环增加水泵、除垢器、设备间连接管道及其相关阀门附件进行更换。(3)电气工程:更新太阳能控制柜1台。更新控制柜至空气源热泵、循环泵等设备的低压电缆、信号电缆。
2.6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技术改造,控制价311907.00元(含税)。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9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2.10质保期: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1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洛阳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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