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配套设备:湿式磨煤机的采购。
1.2建设地点:宁波镇海宁波化工区北海路801路。
1.3招标范围: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气化装置中磨煤机及附属设施,包括该设备的优化设计、原辅材料材料采购、制造、辅助配套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及安装指导、试验和调试、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需求。
1.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1.5交货地点: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安装施工现场。
1.6交货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1.7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135天内货到现场,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
1.8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同书及技术协议的要求执行。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磨煤机的制造商。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8日9:00至2025年09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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