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把控分析、项目策划、效益分析、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项目各方沟通协调、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管理、保修期管理、风险管理及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项目规模:总投资950000万元。建设资金100%自筹,规模为处理钒钛磁铁矿精矿1500kt/a,产出2.5GWH全钒液流电池和钛金属板、棒材120kt/a的厂房建设及综合辅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为:BREF熔炼厂、钒制品厂、钒电池总成厂、钛金属厂、公用及辅助配套设施等。
1.3项目性质:服务类采购。
1.4询比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项目管理工期及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保修期管理及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完成,预计工期16个月。
1.7服务地点: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
1.8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
2.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否则其相关响应均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16:30至2025年09月0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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