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可升降午休课桌椅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可升降午休课桌椅采购公告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可升降午休课桌椅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057 项目名称: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可升降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可升降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学校采购塑钢结构课桌椅约750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供货时须提供所供课桌椅的钢材和面板进货原材料合格证明,否则将会被拒收;到货后的7日内各地开始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随机抽取两套送至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检测的各种参数和指标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为不合格,必须无条件整改,并将有关结果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涉企业进行相关行政和刑事处罚,中标人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调试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