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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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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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提供监理服务,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书);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6)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10)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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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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