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 项目名称:2025年台儿庄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良种统供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A标的名称:2025年台儿庄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良种统供补助)项目数量: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9月30日前小麦良种送货完毕,建立供种清册,在项目实施的村张榜公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固定的仓储与营业场所,具有小麦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包装的能力。技术力量强,具备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能够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提供2025年度种衣剂购货意向协议;(4)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议)。自繁种子和委托**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繁种证明;(5)供应商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供品种如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而又不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自产种子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人的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代理经营种子须具有提供该种子生产商拥有该品种新品种权的证明或新品种权人对该生产商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6)供应商代理经营的种子,须提供生产商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成交后按协议履行);(7)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没有因种子质量问题被农民投诉。具备赔偿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的能力。严禁转包、分包,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因产品质量引发的责任事故,将由供应商承担损失;(8)截止开启时间在“****网站、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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