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明确,招标人为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集团及权属单位有资本市场发债融资需求,需要聘请债券承销商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等债务融资工具。
2.2招标范围:选择不超过20家银行、24家券商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期限和承销机构,由承销机构负责对应产品的注册、发行等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可兼投兼中,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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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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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CX01 |
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短期融资券(含超短融)承销商,参与者为银行,计划发行规模为中期票据200亿元,短期融资券(含超短融)100亿元,计划选聘承销商数量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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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CX02 |
公司债、企业债承销商,参与者为券商,计划发行规模200亿元,计划选聘承销商数量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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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CX03 |
中期票据、定向工具承销商,参与者为券商(与标段一的银行合作),计划发行规模200亿元,计划选聘承销商数量4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投标人也可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2资质要求:
一标段: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机构依法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质;
二标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
三标段: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或独立主承销商完成过单个规模10亿元及以上的信用类债券承销项目。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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