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478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47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7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满足学院师生教学实训要求为前提,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并兼具科研平台功能,建设一个集人才培养、社会培训、职业鉴定、技能竞赛、科研实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职业推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智能网联汽车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主要建设内容:智能网联汽车-环境感知系统与线控底盘实训室、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标注实训中心、智能网联整车综合测试实训室、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V2X)实训室,具体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2025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效期内)。(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 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 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 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 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 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预留92.05%的份额给中小企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确保预留份额,预留方式如下: ①供应商可以全部采用由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可以部分采用由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但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92.05%(即:预留92.05%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产品分包给一家或多家生产商(或代理商),该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的全部产品须由中小企业生产;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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