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安居同盟至遂北11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线路起于 110kV 盟北线 12#塔,止于 110kV 遂北站门构架。本工程全线采用单回架空方式,本工程新建导线采用 2×JL3/G1A-300/25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建地线采用 2根 48 芯 OPGW-90 复合光缆(其中三跨部分采用 2 根 72 芯 OPGW-90复合光缆)。新建线路路径长约 18.2km。
本次将 110kV 遂北站南北线出线侧导线跟换至-110kV 南北线 01#,导线采用 1×JL3/G1A-300/25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更换线路路径长约 0.14km。
2.1.2根据系统通讯要求,本工程沿线需新建 2 根 48 芯光缆作为系统的通信、信息通道(其中三跨部分采用 2 根 72 芯 OPGW-90 复合光缆)。新建光缆线路路径长约 18.2km。光缆的材料费、配套金具费、光缆架线施工费用均列入本工程。
2.1.1工程地点:四川遂宁船山区和安居区。
2.1.2招标范围:参见工程概况,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相关设计内容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遂宁安居同盟至遂北11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2.2 项目规模/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审定施工控制价的百分比报价,最高限价100%,预估金额 1300万元。(即中标人施工费=审定施工控制价×投标人报价百分比)
2.3 施工工期: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300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
(1)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开出的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3年(2022、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相关合法证照及注册会计师证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成立超过1年但不足3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所有相关材料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相关文件为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竣工或在建业绩均满足)不少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提供承诺函为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5项目经理资格:
(1)具备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10kV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所属住建厅(局)网站的查询截图(承诺函加盖单位电子章),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无
3.1.7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投标文件须包括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含现场人员配置、施工工艺措施、质量控制、设备投入、工期控制等)。
3.1.8工程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提交委托投标代理人、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及养老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签订前,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部人员与应答文件不一致,招标人可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
(2)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手机、邮箱号码等信息。
(3)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项目部人员的职务及目前状态(是否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等信息),同时提供项目部人员的职称评审证明(如有)。
(4)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应提供有效验证方式及验证的材料。(提供相关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18:00到2025年09月12日18:00。
本招标项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安居同盟至遂北11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线路起于 110kV 盟北线 12#塔,止于 110kV 遂北站门构架。本工程全线采用单回架空方式,本工程新建导线采用 2×JL3/G1A-300/25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建地线采用 2根 48 芯 OPGW-90 复合光缆(其中三跨部分采用 2 根 72 芯 OPGW-90复合光缆)。新建线路路径长约 18.2km。
本次将 110kV 遂北站南北线出线侧导线跟换至-110kV 南北线 01#,导线采用 1×JL3/G1A-300/25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更换线路路径长约 0.14km。
2.1.2根据系统通讯要求,本工程沿线需新建 2 根 48 芯光缆作为系统的通信、信息通道(其中三跨部分采用 2 根 72 芯 OPGW-90 复合光缆)。新建光缆线路路径长约 18.2km。光缆的材料费、配套金具费、光缆架线施工费用均列入本工程。
2.1.1工程地点:四川遂宁船山区和安居区。
2.1.2招标范围:参见工程概况,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相关设计内容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遂宁安居同盟至遂北11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2.2 项目规模/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审定施工控制价的百分比报价,最高限价100%,预估金额 1300万元。(即中标人施工费=审定施工控制价×投标人报价百分比)
2.3 施工工期: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300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
(1)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开出的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3年(2022、2023、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相关合法证照及注册会计师证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成立超过1年但不足3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所有相关材料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相关文件为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竣工或在建业绩均满足)不少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提供承诺函为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5项目经理资格:
(1)具备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10kV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所属住建厅(局)网站的查询截图(承诺函加盖单位电子章),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无
3.1.7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投标文件须包括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含现场人员配置、施工工艺措施、质量控制、设备投入、工期控制等)。
3.1.8工程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提交委托投标代理人、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及养老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签订前,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部人员与应答文件不一致,招标人可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
(2)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手机、邮箱号码等信息。
(3)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项目部人员的职务及目前状态(是否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等信息),同时提供项目部人员的职称评审证明(如有)。
(4)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应提供有效验证方式及验证的材料。(提供相关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18:00到2025年09月1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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