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PY-采-2025-047项目名称:###市市级储备盐代储1000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 125元/吨/年最高限价(如有): 125元/吨/年采购内容:需采购由企业提供的1000吨/年政府储备盐及为期3年的储备盐代储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①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四表一注,以及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须加盖审计机构章);②供应商内部的2025年以来任意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③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④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成立时间不足****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供应商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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