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金额为:800000.00元(不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按实际订单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供应商足额执行成交金额,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的询比。
1.1.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本项目所涉及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 本项目所涉及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本项目所涉及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 本项目所涉及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4种型号的水泥电杆及水泥拉线盘,框架协议期1年。具体详情况(基准单价表)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
|
1 |
预应力水泥电杆 |
Φ130mm-7米 |
根 |
290 |
|
2 |
预应力水泥电杆 |
Φ150mm-8米 |
根 |
340 |
|
3 |
预应力水泥电杆 |
Φ150mm-9米 |
根 |
370 |
|
4 |
预应力水泥电杆 |
Φ150mm-10米 |
根 |
425 |
|
5 |
水泥拉线盘 |
通用型号 |
个 |
40 |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配送情况:
(1)正常订单:卖方或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按本协议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72小时内送货至买方或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本地网);
(2)应急订单:卖方或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按本协议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24小时内送货至买方或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本地网);
(3)需求在10根电杆及以上的时由卖方提供免费运输。
1.2.4保修期:保修期为到货后24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在“基准单价表”中不含税基准单价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8%,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不允许代理商参加响应。
2.1.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水泥电杆制作或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含税)。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8供应商需提供本次采购的所有水泥电杆型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有CMA或CNAS标志),且报告检测内容均合格,检测报告中送检(委托)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视为不满足要求,如不按规定提供报告或报告检测内容不合格,其响应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此部分请参照招标文件编制]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12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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