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0-04-01-930208010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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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05 09:00:00 至 2025-09-25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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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12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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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9-19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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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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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Ⅰ标段【标段编号:2204-440300-04-01-930208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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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直梯(含普通客梯、消防功能电梯、无障碍电梯、货梯、医用电梯等)和自动扶梯(室内/室外)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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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59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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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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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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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一次票决(市工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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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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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25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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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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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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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牵头单位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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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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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4、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三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 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1.若上述许可证中未体现电梯参数或资质等级,须同步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其附件(表)(需体现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最高梯速信息),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梯参数要求;2.若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旧许可证,只要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也予以认可。)5、安装资质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三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 号)执行。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 投标(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安装单位资质证书);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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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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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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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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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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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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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Ⅱ标段【标段编号:2204-440300-04-01-930208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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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直梯(含普通客梯、消防功能电梯、无障碍电梯、货梯、医用电梯等)和自动扶梯(室内/室外)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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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51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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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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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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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一次票决(市工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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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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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25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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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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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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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牵头单位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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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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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4、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三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 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1.若上述许可证中未体现电梯参数或资质等级,须同步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其附件(表)(需体现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最高梯速信息),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梯参数要求;2.若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旧许可证,只要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也予以认可。)5、安装资质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三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 号)执行。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 投标(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安装单位资质证书);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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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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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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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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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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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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