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2025年液力修井(二次)施工40口油水井工作量,项目主要内容是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油水井液力修井作业,液力打捞、液力整形作业项,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2025年厂成本。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2025年液力修井(二次)施工工作量,项目主要内容是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油水井修井的井下作业,液力打捞、液力整形作业项目及其配合的施工作业,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2025年厂成本。施工要求参照井下作业相关标准及我厂相关井下作业管理办法,招标价格液力作业施工以液力打捞81900元/口井,液力整形81900元/口井为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时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27.6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情况,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结果按废标处理,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①综合得分前1名中标候选人中得分出现低于60分的;②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与第二名综合得分差大于等于20分的;③综合得分前1名详细评审存在单项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失信得分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具有有效的井下作业企业资质。且必须是自身拥有符合招标要求施工(作业、服务)资质资格,不得借用、套用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及他人资质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件原件扫描件(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应以相关文件为准)。
3.6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⑵中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技术或方法,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入选选商(招标、谈判)的单位须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09月05日9:00:00至2025年09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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