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标的为2024年广东公司档案库房扩容项目-极早期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1批,包括1个极早期烟雾报警集中监控系统、6个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4管)、1台数据机柜 12U、1台集中监控工作站、1项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1项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安全设施集中联网监控系统接口费用。包含与协议设备有关的服务如采购清单内容的①供应、运输、安装、验收等,②系统接入、线缆布放、调试检验、维护保养、保险服务、项目管理、修理保修、人员培训、垃圾清运等;③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孔洞开孔、凿(压)槽及修复等装修类的相关工作,对于破坏现场环境及成品的破坏需进行补救措施等。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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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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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极早期烟雾报警集中监控系统 |
1 |
个 |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的交货验收及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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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4管) |
6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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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机柜 12U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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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中监控工作站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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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安全设施集中联网监控系统接口费用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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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
1 |
项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340,989.87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询比文件《报价一览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关键设备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本项目关键设备包括极早期烟雾报警集中监控系统、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4管)。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团队成员至少有3名施工人员(需要有1人持有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有1人持有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作业),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项目负责人;并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相互之间不能复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主机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达到30万元(含)。
1)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响应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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