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新风自然冷空调采购项目,主要包含54个局点的大小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及对应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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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预估规模(不含税)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免费质保期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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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中大型新风机组 |
中大型机房型智能新风机组 |
85万元 |
36套 |
宿迁市内各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区域为准 |
24个月,以所有设备通过终验后起算 |
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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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包2:小型新风机组 |
小型智能新风机组 |
36万元 |
33套 |
宿迁市内各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区域为准 |
24个月,以所有设备通过终验后起算 |
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调试 |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响应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即响应供应商可参与某个标包或全部标包的响应。成交顺序按照标包顺序成交,如在标包1推荐为第一成交标候选人,则在标包2不可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如其中某一标包失败,不影响其他标包的评审。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8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3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满足即可。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主要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且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授权专用章及分支机构授权的授权文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法人机构对授权章效力的授权。
2.1.5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1.6与响应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须提供所投产品所有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名单。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
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2.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4响应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发布公告时间为止,承担过至少1个中大型机房型智能新风机组设备销售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提供多种材料的时间以最新时间为准。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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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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