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JZB-ZCFW-2025-099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3. 项目名称: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编制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658 6. 最高限价(如有):658万元 7. 采购需求: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编制服务,本项目分为3个包,分包情况如下:1包名称: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预算金额:518(万元)2包名称:文化旅游及产业功能专题研究预算金额:70(万元)3包名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专题研究预算金额:70(万元) 8.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底前完成现状调研和大纲编制,2026年底前完成各级上报。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各包均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义务。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2)1包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牵头方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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