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创新区紫琅一小东校区东侧及南侧区域;
2.1.2建设规模:约776万元;
2.1.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桥梁、排水、驿站、硬质景观、电气照明、交通设施、停车场监控及道闸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9月4日至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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