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况:对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全面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空调主机40台、空调水系统<含循环水泵3台>、空调强电系统、空调弱电自动控制系统和末端风机盘管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对突发性的机组故障,为招标方提供24*365不间断服务响应。
2.4 招标范围: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
2.5服务期限:1年。
2.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3.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声明函);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合同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7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9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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