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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文庙棂星门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文庙棂星门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招标人召开相关会议同意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文化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昆明市文化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昆明文庙棂星门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昆明市文化馆内(棂星门、礼门坊、义路坊等)进行石构件修缮、颜料层修缮、石构件和颜料层修缮完成后表面喷涂生物抑制剂等。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施工图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520000.00 元。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费用采用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价为:32400.00 元。施工部分:施工费用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不得上浮,填报的下浮率数值须≥0。

2.4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文化馆辖区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2.7 其他:
2.7.1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90 日历天,投标工期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报。

2.7.2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并通过审查或备案。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且牵头人需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成交)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⑤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⑥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 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4 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无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 其他:
(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2023 年(或 2022-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 1年的无须提供);
(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 年 0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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