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声屏障工程项目聚合物发泡陶瓷屏体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声屏障工程项目聚合物发泡陶瓷屏体材料采购
标段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声屏障工程项目聚合物发泡陶瓷屏体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声屏障工程项目聚合物发泡陶瓷屏体材料,型号、参数、图纸及要求详见附件。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金额为699.421315万元(不含税金额为618.95691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建设(交货、服务):业主指定地点;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整体采购、分批次交付模式,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批次、数量及时间要求完成货物交付。每批次货物交付时,乙方应同步提供:1)详细装箱清单;2)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乙方未按约定(含双方书面确认调整后的期限)完成某批次货物交付,且以下无正当理由:1)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迟;2)不可抗力事件(需乙方在事发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并提供证明)。每逾期1日,乙方按该批次货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上限为该批次货款总额的5%;若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选择:1)单方解除该批次合同;2)解除整单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替代采购差价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先进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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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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