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滨河二期道路及附属工程(一标段)监理
2、项目编号:WHS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最高限价:29.12万元
5、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为新建3.82公里市政道路、新建51276平米人行道铺装及配套公交站台、路名牌、垃圾桶采购安装等内容。
6、服务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二期
7、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乌海市审计局审计完成止。本项目不计取延期监理费和附加工作酬金。
8、监理服务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质量标准:所监理的全部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对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企业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如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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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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