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能源站和换热站的站内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含设备基础)、电气工程及自控工程等,以及同步敷设DN250-DN300的供热管线2.65公里。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现代产业区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能源站和换热站的站内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含设备基础)、电气工程及自控工程等,以及同步敷设供热管线。实施设备安装完成后,能源站供热面积为27.7万平方米、供热负荷为10.71兆瓦,02地块换热站供热负荷为3.3 兆瓦,05地块换热站供热负荷为3.5兆瓦。敷设DN250-DN300的供热管线2.65公里,其中:地热供热管线起于海宁路中段,而后沿海航东路向西北方敷设,至畅旺路后向东北至能源站,能源站位于畅旺路与凯捷路交叉口南侧;一次供热管线由能源站沿畅旺路向西南敷设至02、05地块换热站,02地块换热站位于海航东路与畅旺路南侧,05地块换热站位于畅旺路与海航东路交叉口西南侧约150米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930.448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2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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