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施工已由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皖水许可决〔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2.6建设规模:堤防级别为3级;冯瓴拦河坝及调节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冯瓴拦河坝过闸流量达到 5270立方米/每秒;小淠河节制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7计划工期:28个月。
2.8招标范围:新建冯瓴拦河坝工程,拆除重建小淠河节制闸,新建马台等护坡5处长7.33 km,新建郝庙集电灌站段护岸2处长1.28km等工程。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8889065.77元(含暂列金额9000000.00元)。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不含水环境治理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须含6000万元及以上橡胶坝、拦河坝、水闸等新建单体建筑物工程施工项目,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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