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阳区大茅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0,766.09元
采购包1(吉阳区大茅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10,766.09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10,766.09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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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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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否 |
无 |
2,810,766.09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的同等级新证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9-05 至 202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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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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