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HGJ2
项目名称: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维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维保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维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维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
8、本项目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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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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