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城区水系联排联调工程已由永春县人民政府以永政文【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研及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规划建设内容包括:(1)引提水工程:共新建补水管道7.10km,新建补水渠道5.2km,现状渠道清淤4.97km,新建提水泵站一座。(2)防洪排涝工程:霞陵溪防洪提标改造1.3km(其中新建防洪堤0.8km,现状堤防提标改造0.5km),许港溪新建排洪箱涵0.3km。(3)水生态修复工程:霞陵溪:霞陵溪的生态护岸建设(1.7km);配套的生态沟渠(1.7km)。河道清淤(1.9km)。4)智慧化工程:本项目计划对联排联调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工程范围包含桃溪干流、霞陵溪、吾江溪、许港溪、大羽溪、东岳溪、济川溪、中洋溪、德风溪、榜头溪、南星溪河等支流新建的引调水工程、生态工程以及防洪工程,在新建闸门上下游,渠道支流汇入口设置水情监测、视频监控,配置闸门泵站自动化模块。工程总投资约21735万元,建安投资约1593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吾江溪、霞陵溪、许港溪、大羽溪、东岳溪、济川溪、中洋溪、德风溪、卿园至石目电站引水渠水系补水工程、防洪工程及生态景观工程建设;(2)规划方案及可研报告;(3)实施方案;(4)上述各阶段所必须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
2.5 最高控制价:379.0200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7 服务期限: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项目规划方案及可研报告:合同签订且业主下达开展规划及可研工作任务后30日历天完成规划方案及可研报告送审稿,评审后30日历天完成报批稿;②实施方案:合同签订且业主下达开展实施方案勘察设计任务后60日历天完成实施方案送审稿,评审后30日历天完成报批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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