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输电架设线路涉及高速公路安全评估服务公开招标。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招标项目编号:XM2025090222。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概算金额:人民币266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采购类别:二类项目。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采购形式:专项采购。
12.每次服务交付期限:从委托日期开始三个月内。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120天(日历日)内有效。
15.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16.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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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服务范围 |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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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电项目工程涉高速公路安全防护措施技术服务 |
标包1 |
266 |
详情见附件2 |
详情见附件2 |
1.标包划分:
本项目设 1 个标包。
2.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配合完成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承接的主网输电线路工程涉及高速公路施工开展安全评价服务及取得施工手续。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方案编写、安全评估、高速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安全配合,参与各部门的内审及专家评审会,协助甲方办理交警、公路等相关部门的施工许可手续服务。
3.成果要求:
乙方根据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客观的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评报告报批手续,并取得省交通运输(或航道)主管部门的批文;如逾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函/保险的向担保单位进行追索)。
4.服务方式:包工期、包质量等。
5.报价要求:单价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单价限价90%的应提交成本分析报告,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为项目实施期和保质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临时措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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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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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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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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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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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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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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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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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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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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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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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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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资信(公路专业)甲级证书。 |
四、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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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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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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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 |
1.1% |
0.8%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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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
0.8% |
0.45%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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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
0.5% |
0.25%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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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 |
0.25% |
0.1%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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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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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32.4*70%=22.68(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招标项目对应标包的成交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中标人发出《收费通知单》。中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4日
招标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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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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