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1400台信创云电脑台式机整机(含主机、显示器、激活版操作系统及外设套件),其CPU和操作系统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对接并满足天翼信创云电脑业务正常使用;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ARM架构信创云电脑台式机整机950台、X86架构信创云电脑台式机整机450台及相关升级配件;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393.5万元(含税);
1.2.3交货地点:湖北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订单后7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整机保修期(硬件、操作系统等):自设备激活之日起36个月;因质量问题或故障,7天内退货,15日内换货,15日以上因质量问题或故障,保修期内包换,以换代修。超过保修期的,有偿维修。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2.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框架份额按数量控制,最终以框架份额执行完毕或框架有效期满截止,两者先到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3个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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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
成交份额 |
预估内容 |
份额分配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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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一 |
50% |
ARM架构475台 X86架构225台 配件-8GB内存210个 配件-256GB存储210个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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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二 |
30% |
ARM架构285台 X86架构135台 配件-8GB内存126个 配件-256GB存储126个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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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三 |
20% |
ARM架构190台 X86架构90台 配件-8GB内存84个 配件-256GB存储84个 |
第三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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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供应商=3名时,成交供应商调整为2名,成交份额调整为:如第1名评审价格/第2名评审价格≤0.9时,则份额分配原则为第1名80%,第2名20%;反之则为第1名70%,第2名3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供应商=2名时,成交供应商调整为1名,成交份额调整为10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供应商<2名时,本项目重新组织询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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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信创产品(胖终端、一体机、笔记本电脑、瘦终端、台式机等)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1.4.响应产品信创云电脑台式机的CPU和操作系统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目录内(网址http://www.itsec.gov.cn/)。
2.1.5.响应产品须通过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云电脑适配,若未通过适配的须承诺在成交后完成适配工作,提供通过适配截图或承诺书。
2.1.6.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代理商须取得原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2.1.7.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10.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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