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集团平高泰事达2025年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江苏平高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泰事达),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
包号 |
物资名称 |
预计需求数量 (个/件) |
需求单位 |
|
1 |
蓄电池 |
1504188 |
平高泰事达 |
|
2 |
UPS电源 |
94 |
平高泰事达 |
|
3 |
电源系统模块 |
1389 |
平高泰事达 |
|
4 |
直流屏组件 |
仅入围 |
平高泰事达 |
|
5 |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模块组件(110kV及以下) |
仅入围 |
平高泰事达 |
|
6 |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模块组件(220kV) |
仅入围 |
平高泰事达 |
|
7 |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模块组件(500kV) |
仅入围 |
平高泰事达 |
注:①本次采购中的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订单和合同数量为准;②交货地点:项目单位厂内。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分批交货。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已取得平高集团本次采购物资品类“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
|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
|
|
商务 |
技术 |
|
包1-7应答人须提供生产场地证明材料(如应答人提供的供货业绩中包含了与项目单位之间的业绩,可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a.生产场地为自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b.提供生产场地照片。 |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具体要求如下: 1)包1-包4:提供2022年至今同类产品不少于10份供货业绩; 2)包5: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不少于2份35kV-110kV电压等级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供货业绩,且单项目金额不低于10万元; 3)包6: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不少于3份220kV或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供货业绩,且单项目金额不低于45万元; 4)包7: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不少于1份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供货业绩,且单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
包1-7应答人须提供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包1-包7:应答人须提供应答标包对应物资类别有效期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其中包5-包7应答人须提供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型式试验报告)。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4.发布采购公告
……5.采购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9月4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9月10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