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年度打包带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打包带10吨(以实际为准)
1.3最高投标限价:10420元/吨
1.4中标供应商:1家
1.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供货期:一年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公示后中标供应商需与受益主体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1.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应提供增值税发票;
2.1.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人若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严禁参与本项目;
2.1.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若近三年(含公告发布日期)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1.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严禁参与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1.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名单内。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08时至2025年09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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