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移动充电设备租赁服务(浙江商业集团)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M2025YXBC-ORGCODE-0249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移动充电设备租赁服务(浙江商业集团)项目(第2次采购),本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为保障五一、十一及春运等重大节假日浙江省交通集团旗下高速服务区新能源车充电无忧,提升客户充电多元化体验,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的﹝2024﹞240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充电繁忙服务区调度保障机制的通知》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布的﹝2025﹞12号《关于做好春运和春节假期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假期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针对充电繁忙服务区增设移动充电车。
2、采购内容:设1个标段,浙江省交通集团旗下高速服务区有移动充电设备短期需求,主要服务内容为提供移动充电设备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或合同金额用完,以先到为准。可根据服务质量协商续签,最多续签1次,时间不超过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业绩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自主生产厂商承诺书;
(2)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移动充电设备销售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5万元或租赁服务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a.合同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销售项目业绩还须体现合同金额),还须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相关信息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b.同时须提供履约证明材料,(包括有合同甲方盖章的项目结算单或体现甲方打款的该项目收款记录或体现该项目的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过程评价证明等)。
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业绩要求:
(1)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移动充电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a.合同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还须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相关信息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b.同时须提供履约证明材料,(包括有合同甲方盖章的项目结算单或体现甲方打款的该项目收款记录或体现该项目的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过程评价证明等)。
注: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