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海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由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以 牡农局函〔2025〕10号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土壤改良服务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土壤改良服务;
2.2 项目概况: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包括光荣村、林山村、模范村、泡子村和秦家村等共5个行政村,面积共8492.97亩;
2.3 建设地点:(请登录)
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本项目土壤改良划分为1个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8373922.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其他人员要求 2 人:具备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如不满足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近三年内(2022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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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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