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配电设施维护保养(二次)
2.项目编号:GZ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199,000.00元
5.最高限价:¥199,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由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磋商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须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00至2025年09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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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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