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镇宁自治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镇宁自治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若审计报告发表为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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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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