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炼油厂联合一、二车间锅炉喷嘴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8-p2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炼油厂联合一、二车间锅炉喷嘴采购 ,招标编号DYZB2025-8-p29,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范围:本项目为延安炼油厂联合一车间、联合二车间锅炉喷嘴采购。采购明细详见下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接买方通知10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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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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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嘴DM-YT-200 S22053 |
件 |
4 |
脱硫喷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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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喷嘴DM-LQ-13 S22053 |
件 |
10 |
脱硫喷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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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喷嘴G-400 组合件 |
套 |
11 |
脱硫喷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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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喷嘴F-130 组合件 |
套 |
12 |
脱硫喷嘴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其母公司,或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投标。销售公司投标的,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份与本项目类似喷嘴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4日到2025年9月11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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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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