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因2024年张掖分公司空调维修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将于2025年8月31日到期,为保障分公司B类局站22台,C类局站31台,D类局站88台,共计141台空调的正常运行,确保机房内设备工作温度不超标,符合机房运维标准,现需采购2025-2027年张掖分公司的机房空调代维服务。
本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云网监控调度中心,采购需求归口管理部门为云网部,需求归口管理部门已对采购需求、采购内容、采购估算金额、采购方式、交付时限、质保期、付款计划等已审核确认,本项目经相关部门及领导联签审批同意实施。
1.1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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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付地点 |
交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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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2027年张掖分公司机房空调维修服务 |
详见询比文件 |
/ |
甘肃省张掖市 |
派单之日起5日(日历日)完成服务的交付 |
1.1.1采购内容:张掖分公司甘州区89台,山丹10台,民乐5台,临泽13台,高台17台,肃南7台,共141台空调定期清洗维护(包括内、外机)。市局和县局机房专用大型空调过滤网定期维护和更换。优化改造空调的搬迁移机以及空调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故障处理。
1.1.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1.1.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单项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3,供应商单项响应报价高于单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具有制冷与空调作业证、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至少各1人。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或2024年6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为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6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十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 MAC 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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