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5-2027年度校园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日常零星维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东石油技师学院。华东石油技师学院2025-2027年度校园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日常零星维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约398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校园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修复。
1)零星维护工程;
2)房屋修缮工程;
2.6本标段确定1-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均符合承包商资格要求;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A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环境管理、
(5)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框架协议合同金额≥2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框架协议合同金额≥2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框架协议合同金额≥2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框架协议合同金额≥2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7本项目为年度零星维修工程,具有施工内容繁杂、工期不连贯、单项工程金额较小等特点。若中标人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施工,将面临罚款及履约保证金没收等风险。请投标人充分评估自身即时进场和履约能力,审慎决策。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4日12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4时00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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