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州湾行审备〔2024〕289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态湿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通州湾示范区新221省道西侧,纳潮河以南。
2.1.2建设规模:规划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天,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125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主体完工满足通水条件,全部湿地在2026年4月3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1.4.1其中养护标准及年限: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养护至少两年。
2.2招标范围: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态湿地厂外排水管、进水渠、道路、转换井、景观绿化、路灯照明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2)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
①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湿地或生态安全缓冲区等类似业绩。
需提供: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如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经理,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载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6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4.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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