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CF[CS]******** 项目名称:一中二部人行道理石铺设办学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中二部人行道理石铺设办学环境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一中二部人行道理石铺设办学环境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9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中二部人行道理石铺设办学环境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①附加盖CA签章的《黑龙江省正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②供应商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中二部人行道理石铺设办学环境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市〔2020〕94号]换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4)本项目执行方式为【预留】采购包专门预留,面向企业规模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下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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