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高杆射灯更换项目,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拟将学院田径运动场32盏高杆射灯更换为400w的LED灯及老篮球场24盏高杆射灯更换为100w的LED灯,线缆、空开及漏保等同步更换。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灯具拆除、新灯具安装、线缆更换、电器元件更换、系统调试、垃圾清运及现场恢复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包含养老保险)
3.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4.供应商不得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 规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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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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