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川庆井控应急救援中心重置井口装置采购项目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控应急救援响应中心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控应急救援响应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庆井控应急救援中心重置井口装置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标的物所属物资类别、名称、属性及组织方式:25大类,钻井辅助设备,重置井口装置(A25031017)属于“三集中”目录内二级物资,本次按照一单一采方式采购。
预计采购数量:1套。
预算金额:580万元(含13%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标的物:重置井口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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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预计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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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置井口装置 |
见技术规格书 |
1 |
5800000 |
5800000 |
含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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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800000 |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采用限价招标,限价单价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单价,限价单价详见2.3。
2.5 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运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现场测绘费、安装培训费、备品备件等全部费用)。
2.6交货地点:四川成都或广汉(用户指定两个地点之一)。
2.7 交货时间:订单下达后120个日历日内。
2.8 标段(标包)划分:划分为1个标包。
2.9 包装要求:适合长距离运输。
2.10 产品标准、技术规格书或技术方案、(监理监造)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1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该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
*3.3.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须提供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的截图。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同时为中石油入网产品,则其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也必须为正常,须提供其近一个月内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状态查询截屏,其准入状态及其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外供应商或虽为库内供应商但投标产品未入网,则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入手续办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4.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请登录)*3.5其他要求: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09月04日至 2025年09月1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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