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大理分公司2025年大理市信息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视频网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52756.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需要采购高质量的设备,用于打造大理末端高质量的网络接入,支撑大理电信专网用户汇聚接入使用。
1.2.2到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1.2.3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4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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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参数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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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交换机 |
直流B-型基本系统(Bundle),包含1个7850--4插箱组件(含背板和风扇),1个M型交换板SHTM,2个T型主控板CHET,2个直流电源模块PHAS3000(1+1冗余备份,支持均流,后续可扩容最多到4个直流电源模块实现2+2冗余备份),提供4个业务槽位。电源线需另配。端口:16口10GE光接口+32口GE光接口,其中10GE光口支持10GE光转电,不支持降速;GE光口支持GE光转电,支持降速为100M(光和光转电);GE电口支持降速为100M电,光模块和电模块需单独配置。业务板槽位。 |
54000.0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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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兆光模块 |
SFP+,10G,双纤1310,10KM |
565.00 |
块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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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兆光模块 |
1250,双纤,10KM,1310 |
220.00 |
块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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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交换机 |
提供24*GE Combo端口(光电复用口),4*10GE SFP+端口+1扩展扩展槽位,双直流电源,包转发率:240/430Mpps、交换容量:758G/7.58T |
6272.00 |
台 |
3 |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1个网络通信设备或者数通设备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至少一份框架合同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的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扫描件,以发票的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3响应产品(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须提供响应产品(核心交换机、万兆光模块、千兆光模块、汇聚交换机)制造商对代理商在本项目响应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原件扫描件(授权须加盖响应产品制造商单位章),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再参加本询比项目。
(2)若为原厂制造商响应,须提供原厂声明函。如原厂已响应,则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4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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