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襄阳房建生活段襄阳刑警队综合楼房屋病害整治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部关于下达集团公司2025年职工代表提案和实事项目计划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武房房函〔2025〕4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职工代表提案和实事项目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房建生活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铁路公安处刑警队院内。
建设规模:1.所有窗户更新为断桥隔热铝合金窗424.26m2,所有门更换门锁101套,新作窗台板47.14 m2,淋浴间更换为钛镁合金门11.34 m2;2.防滑地砖更换20.74 m2;3.临街外墙铲除更新为真石漆外墙涂料;4.1-5楼室内墙面部分铲除抹灰层新作,粉刷乳胶漆涂料87 m2,其余墙面铲除新作乳胶漆涂料4334.43 m2,大门门头铝塑板翻新40 m2;5.1-5楼乳胶漆天棚铲除新作1376.94 m2,吊顶天棚拆除新作250.24 m2;6.2-7楼楼卫生间、淋浴间及洗衣房进行适应性改造,综合楼电线路整治,室外晾衣杆新作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襄阳房建生活段襄阳刑警队综合楼房屋病害整治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HJ-2025-1223-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总工期三个月。
2.3 其他说明:考核办法:投标单位未按照约定工期完工,除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考核处罚外,直接纳入武汉局集团公司段管工程平台不良行为处罚,工期严重延后超过10个日历天及以上,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工期严重延后超过20个日历天及以上,认定为较大不良行为,暂停投标资格1年;工期严重延后超过30个日历天及以上,认定为重大不良行为,暂停投标资格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拟派总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2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2年以上。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施工1个及以上已完工房建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6)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执行期内失信行为或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7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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