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北京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维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经过现场调研,北京区域共有以下六处视频监控需要维修,分别为:怀北区域(检修库、怀北运用车间派班室、安全调度指挥中心等)、南口区域(检修库、派班室等)、石景山运用车间、朝阳动车车间、清河动车车间、双桥运用车间。具体项目见第五章报价文件。
2. 对维修方所用调试设备及与设备维修有关要求如下:
2.1 维修方在接到维修后,须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恢复正常。
2.2 维修方在维修设备时,能接入到我段监控录像机,确保测试时数据正常显示。
2.3 当监控设备出现如下问题时,维修方需要精准研判,做到设备及时恢复正常。
2.3.1 当监控录像机出现无法循环录像的现象;
2.3.2 当监控录像机出现反复重启的现象;
2.3.3 当监控录像机出现无图像显示的现象;
2.3.4 当监控录像机出现硬盘亮红灯的现象等;
3.维修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维修单位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维修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维修单位须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业绩要求。
维修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视频监控维修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维修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项目评标的;
b.谈判所使用设备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所使用设备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投标活动的。
3.4 其他要求。
3.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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