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勤村安置房项目,己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已由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5]65号(项目代码:2412-420503-04-01-4392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勤村安置房项目检测
2、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39944.34平方米。新建8栋高层住宅,2栋多层商业,3栋配电房、2栋门房及2层地下室。其中住宅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商业、门房、配电房及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96881.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063.11平方米,停车位105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8个,地下停车位974个。同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3、建设地址:(请登录)
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勤村安置房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含水质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含基坑监测、边坡监测)、主体结构检测(含变形观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周边零星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履约期限: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须满足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项目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检测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
6、质量标准: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室内环境、见证取样。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等专项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检测员岗位(培训)证书,不接受退休或退休返聘人员。(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4日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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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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