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滁州市综治中心改造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请登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总投资约50万元,审计服务费用约5000元
5.最高限价: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项目基本概况:滁州市综治中心改造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审计服务费用约5000元,主要内容为功能性改造及配套装饰装修,包括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及过道及文化墙,电路、室内布局、业务区域布置等改造,须根据招标人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4.投标单位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单位投标。
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