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11526-04-01-99184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
2.2工程名称:潢川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维修改造工程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潢川县境内
2.5项目概况:全县城区道路标线、标志、交通设施维修更换。
2.6总投资额:9666198.39元
2.7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需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监理标段需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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