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墙煤业公司化学泥一般固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7-GF39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魏墙煤业公司化学泥一般固废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横山魏墙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及范围:魏墙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陕西省榆横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的项目之一,是靖边综合产业园区一期启动项目的配套煤矿。魏墙煤业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单位,位于横山区城区以北6公里处,于2010年1月14日注册成立,2010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5年底矿井基础设施基本建成,2016年矿井开始试运转,2017年年底项目通过综合验收正式转型为生产矿井。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公司严格按照《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有关要求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在完成内部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查,最终于2020年年初通过自然资源部遴选,现被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矿井水深度处理及蒸发结晶综合车间运行过程会产生化学泥附属产品,预计一年化学泥约产生3万吨。现需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魏墙煤业公司矿井水深度处理及蒸发结晶综合车间运行过程所产生全部化学泥。
招标范围:魏墙煤业公司化学泥综合利用量约为3万吨,处置方式为综合利用、终端处置,包括化学泥在利用处置过程中的装卸、运输、利用、处置等全部工作,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魏墙煤业公司化学泥一般固废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运输)。
4.投标人应具有自建综合处置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与处置能力(①具备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小于3万吨/年(还需提供企业证明材料:余量应不小于3万吨,即现有合同处置量加上本次委托处置量3万吨,不超过总处置能力。若经查实超过总处置能力的企业,魏墙煤业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②提供政府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出具的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或场地合法有效的环评审批手续)。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2022年1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份类似化学泥综合利用或处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至少1份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化学泥处置而受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处罚通报(提供近三年“环境执法”企业搜索网络截图),或被认定形成环保污染违法违规事实的情形(出具承诺书)。
8.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到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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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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