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NH;
2、项目名称:宁蒗县翠玉乡春东村委会光明村农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4、采购预算:578060.07元;
5、最高限价:578060.07元;
6、采购内容:(1)新建农村活动室1栋,砖混结构79.38㎡。(2)公共卫生间1栋,砖混结构19.89㎡。(3)室外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大门1扇、铁艺围栏120米、旗台旗杆1项、室外场地硬化535㎡、挡土墙及室外踏步等);
7、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9、其他说明: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基本资质要求:
2.1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2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无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特定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其他条件: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3.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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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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