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钻探、水文地质试验
2、项目编号:QT3
3、招标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钻探、水文地质试验任务书提供劳务作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
8、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
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人依据最高单价限价填报项目综合折扣,综合折扣不得超过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本项目类似服务内容的业绩(水库工程地质钻探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响应截止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合同及退休证明)。
6、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据实提供),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信誉要求(下述8.1需提供承诺函,8.2-8.4需提供查询截图):
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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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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